离退休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专门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行政管理及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工作。
二、积极支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及时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地位、作用和贡献;表扬离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三、按照中央和上级组织有关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用车、住房和共享改革成果等有关生活问题。
四、积极支持和指导离退休协会、老年文体协会的工作,围绕“六有方针”(即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有益社会和身心健康的活动,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离退休教工的工作。
五、认真建好、用好、管好离退休活动中心和其它活动场所,使其成为向老同志传达中央的方针、政策,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保证广大离退休教职工有一个学习、娱乐、健身和发挥作用的场所。
六、认真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做好住院,长期患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工作,了解他们的健康、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尽可能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协助人事、组织、总务部门和离退休老同志原单位处理好离退休老同志的丧事和抚恤工作。
七、加强老人进修学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学院的招生、收费、师资、教学、设施等给予及时的帮助、指导和监督,保证老同志实现终身教育的权利。
八、发挥老同志的专长和优势,组织好离退休老同志继续发挥余热,为社会和学校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进行人力资源的第二次开发。
九、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离退休教职工公用经费的预算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公用经费。
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接受学校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监督。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主管校领导和学校其它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