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制订《暨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学校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211工程”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提出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反对封建迷信、邪教,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坚定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念。
2、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服务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止。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
5、是否关心、支持和热情参与学校各项改革,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改革、发展和“211工程”建设作贡献。
    通过学习和教育,要让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进一步深化我校改革,加快发展,实施“侨校+名校”发展战略,创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华侨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议过程中重点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武装头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二是用新党章教育和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使全体党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断增强党性,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的思想,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纪律问题。共产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纪委颁布的《廉政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党性强,党风正,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四是作风作用问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扎实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解决处理好个别党员革命意志衰退,作风不正,作用不突出,或者不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以支部为单位,各基层党委和校直属党总支、校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按以下步骤进行:
1、宣传学习。各党支部要做好评议前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2、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3、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两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5、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6、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经党组织逐级审核,报组织部备案。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 月 31日—4月 4日)由各党支部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第二阶段( 4月 7日— 4月 11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4 月 14日— 4月18 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对支部评议做好总结和整改,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报告表》上报所在党总支和基层党委。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校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属支部自行安排。
六、评议要求
1、各级党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2、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3、各党支部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对于因公已经或即将出国出差的党员,经院党委或党总支批准,可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七、评议材料归档
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材料,除受到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的违纪党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与其本人档案外,其他党员的评议材料由党支部保存。


时间: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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