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建设一支适应社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党员队伍,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增加党的新鲜血液,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制定《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 发展前的培养教育工作
(一)申请入党

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有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后交给本单位党支部。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
1. 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 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3. 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 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党支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指出努力方向,鼓励他不断进步。
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 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进行帮助。
2.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记录等。
3.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按表格所列的内容跟要求,及时填写考察情况。
4. 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跟入党宣誓仪式,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结合党的中心任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三)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从申请入党开始,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观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将政审情况表填写政审登记表。
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要送学校党校集中培训。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党校培训的,要有党支部安排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内容,并写出一份学习心得。
没有经过学校党校培训或支部组织的党章学习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 接受新党员
(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也可通过个别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并整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二)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
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三)党总支初步审查
经支委会或者党支部研究,认为条件成熟可以接受入党的发展对象,要将其全部培养、考察、政审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查,确定是否发展。如党总支原则同意,支部应及时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由支部指定或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介绍人。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应向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 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入党介绍人负责介绍申请人的情况,提出对其申请入党的意见。
3.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过程、政审和考察的情况及对其申请入党的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4. 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员在讨论中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说明。
5.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但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内。如果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受两名以上新党员,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 申请人不必回避。但支部要做好申请人的工作,使其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帮助。
6. 宣读支部大会表决。
7. 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 支部书记做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六)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支部书记应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个多少,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七)上报入党资料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要将申请人所有入党材料一起报送上级党组织。入党材料包括:(1)《入党志愿书》;(2)政审登记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3)入党申请书;(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党校学习坚定表;(6)思想汇报等。
各学院党委所属支部应将材料上报党总支审议后,再送学院党委审批。学校各直属总支所属支部应将材料上报党总支审议后,再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学校党委审批。
(八)党委派人谈话
学院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归学校党委审批的入党申请人,指派各直属总支书记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在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看是否符合入党手续,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然后找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九)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应该注意:
1.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并做到及时审批,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推延,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2. 一次党委会上审批两个以上新党员入党,应逐个审查通过;
3. 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时,应清楚写明被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然后再将审批意见通知所在党支部。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但是对于有的党员的某些特殊情况。上级当组织在审批时可以决定其预备期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上报的当支部和申请人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十)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同意接受预备党员的审批已经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要找预备党员来谈话,想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对入党后如何当一个好党员提出具体的要求。
三、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预备期满转正

(一)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要加以协助。主要措施是:
1. 要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2. 由党支部指派专人或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继续加强培养教育。
3. 入党后还要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4. 要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5. 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作一次口头或书面的关于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的汇报。
6. 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一次考察情况和意见。
(二)预备党员要参加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学校党委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三)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书面提出转正申请。申请报告内容:
1. 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任何预备期满;
2. 预备期间的表现及优缺点;
3. 转正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
(四)党支部审查转正申请
党支部应征求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加以衡量,提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五)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
2. 党小组或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 到会党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4.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形成决议。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申请党总支审议。各学院党委下属党组织由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直属各支部由学校党委审批。
(六)党委审批
学院和学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两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时,应写明计算党龄的日期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公章。
(七)将党委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和预备党员
党委讨论后,应及时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再由党支部向本人和全体党员公布。党支部通知本人时,应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其具体内容包括:
1. 通知转正日期和党委批复意见;
2. 提出新的要求,鼓励转正的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
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继续努力,不背包袱。
(八)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几所有党材料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暨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1995年5月制定


时间:20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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