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和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三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确定发展目标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至2003年6月底,我校共有教职工党员1391名,占教职工总数的39.45%,本科生党员733名,占本科生总数的8.67%,研究生党员744名,占研究生总数的25.46%,3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中党员341名,占3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9.84%,副高以上职称党员466名,占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总数的47.02%。
上述党员比例与省内其他党员比例较高的院校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显示我们在做好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中,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上还存在不足,措施还不够得力,因此,加快发展党员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根据目前我校发展工作的现状,今后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重点是:
1、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
2、高学历、高职称人员,重点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
3、中青年教职工,尤其是35岁以下的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规划: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努力,到2003—2004学年末,力争在校本科大学生党员比例达到10%以上,研究生党员比例达到27%以上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同比达到42%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党员同比达到51%以上。通过2—3年的努力,到2005—2006学年末,力争在校本科大学生党员比例达到13%以上,研究生党员比例达到35%以上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同比达到45%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党员同比达到58%以上。
努力实现有条件的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完善工作制度,保证发展质量
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等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普遍提高广大师生对党的认识。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比发展党员数量高出3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保证这支队伍的稳步增长。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发展工作中注意做到“三落实”、“两定期”、“一保证”。“三落实”即计划落实、联系人落实、培养工作落实;“两定期”即基层党委、总支和党支部定期讨论发展问题,支部、总支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发展情况;“一保证”即保证发展质量。
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要注意做到“抓早 、抓活、抓严”,要定期分析和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对于尚未提出申请但政治素质表现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尤其是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一线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人才,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才;要根据青年大学生的自身特点,坚持“早选苗、早培养”的工作思路,树立起“本可以发展入党而不去做工作就是失职”的思想,克服“坐等上门”的观念,主动开展工作,通过入学教育、团组织生活、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传输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制度
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等入党材料要及时登记并归入其个人档案,妥善保管。
2、建立和完善培养联系人制度。
党支部安排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人(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要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联系每一个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进行思想交流和培养考察,并定期将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各方面表现向党支部汇报。
要求学生党支部委员要联系2—3名学生;教工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联系1—2名中青年教职工;各总支、基层党委的负责同志要联系1—2名高学历、高职称中青年教师或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制度。
支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一般一学期两到三次书面思想汇报,以便于支部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既培养、考察他们的组织观念,又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做好工作。
4、建立积极分子会议制度。
党支部定期召开积极分子会议,指出其优缺点和努力方向,促进积极分子更严格要求自己,尽快成长;或吸收他们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使他们接受党内政治生活的熏陶。
5、建立完善的考察制度。
对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办法,给他们“压担子”,承担一定的工作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人品、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引导教师和学生把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为社会做贡献自觉地结合在一起,着重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6、严格推优制度。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支持和帮助共青团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学生党支部在研究培养对象前,必须经过团支部的民主推荐,由团支部择优提出人选,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保证质量。
7、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确定发展对象后,发展对象为学生的,支部必须向任课教师、班主任、导师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工作组了解发展对象在学习、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的表现;发展对象为教工的,支部必须向单位内其他群众了解发展对象在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的表现。务求发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展一个教育一片”。
继续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具体参照《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公示试行办法》执行。
8、完善三级培训制度
党支部根据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党章学习小组,并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做到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学习形式多样化;基层党委或总支要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对入党条件比较成熟的发展对象,要及时选送到学校党校接受系统的集中教育培训。
9、严把党员“入口”关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力戒降低标准,片面追求发展数量。
在关键时刻和重大考验面前有突出表现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吸收入党。
四、加强领导,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委的领导是核心,基层党委的重视是保障,基层党支部的落实是关键。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做到“培养有计划、发展有进度、同比有增长、质量有保障”,学校党委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对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的情况作为各级党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党委将把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具有创新思维的党建工作队伍作为今后党建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职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组织一次从事党建工作的党务干部到省内外高校参观考察;三是每两年召开一次党建研讨会,会上要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四是争取每年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探索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承诺制度;探索党支部建在班上,以及在学生宿舍社区建立党组织,完善党组织进宿舍工作的新机制。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发展工作的具体研究和指导,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基层党委开展调研,做好经验交流和推广工作。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0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