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组织学习、宣讲、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各类文件精神,在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党委汇报。
二、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抓好下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等常规性组织生活,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的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抓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落实意识形态方面责任。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师生的思想教育和立德树人的工作任务以及学生的管理工作,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四、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教师在提升职务、考核、职称评聘、项目申报、选派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会同系(部)主任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考核、奖惩工作。
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执行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支持系(部)主任行使职权,协同系(部)主任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参与讨论和决策本单位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师资培训、人事安排、经费使用、职称评聘、人员出国、人才引进、招生分配以及涉及面广的群众福利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团工作,做好相关的保密和扶贫以及统战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其他任务。